关于医疗器械产品2002和2007年获证证书开始进行复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1-19 来源:相关企业:
按照医疗器械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获得CCC认证证书后第五年需进行重新评价方能维持证书的有效性。按照这一要求,2007年获得CCC认证证书的医疗器械产品(以证书编号为准,即证书编号为2007******)应于2011年开始进行复评审,复评审应在CCC认证证书初始签发日期五年内完成,逾期未进行复评审的,将对CCC认证证书予以暂停或注销。
此外,2002年获得CCC认证证书的医疗器械产品(以证书编号为准,即证书编号为2002******)应于2011年开始进行第二次复评审。复评审应在CCC认证证书初始签发日期十年内完成,逾期未进行复评审的,将对CCC认证证书予以暂停或注销。
请持有2002年和2007年获证证书的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安排好获证产品的复评审工作。
对于2006年获得CCC认证证书产品且未完成复评审工作的,请各相关企业尽快完成认证证书的复评审,以免影响证书的有效性。
http://www.cqc.com.cn/chinese/xwzx/tzgg/webinfo/2011/01/1295370053994898.htm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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