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议延长新灯泡标签制度的生效日期
2010年12月22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向公众征询意见,是否延长新的灯泡标签制度的生效日期,向制造商提供额外六个月时间,以便制造商有充分的时间采纳新的灯泡标签制度,对灯泡包装上的标签进行修改,并对废弃的灯泡做出合理处置。新的标签制度于去年夏天公布,帮助消费者如何更好选择市场上不同种类的传统白炽灯、高效荧光灯(CFL)以及发光二极管(LED)灯泡。按照要求,新的灯泡标签制度将于2011年7月19日生效,而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出延长新制度的生效日期至2012年1月1日。此外,不要求规定白炽灯泡(如75瓦特的白炽灯泡)从2013年起逐渐退出市场。据悉,2007年的《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要求从2012年起对灯泡实施严格的能效标准,并规定在未来几年中将低能效白炽灯泡退出市场。
委员会投票通过了该提议,并将从2011年1月28日起接受评论意见。更多内容请见:http://www.ftc.gov/opa/2010/12/lightbulbs.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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