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AA
UL 於 2003 年 1月 31 日 公告,自 2003年3月 31 日 開始,使用印有 UL 標誌 (Mark) 的標籤請向有 UL PGAA 認證的供應商購得。若工廠自己印,再用在自己的 UL 產品上,則不受此項規定的限制。此為 UL 新的強制規定。何謂 UL認證的PGAA供應商?
UL 認證的PGAA 供應商就是已加入UL的授權標籤供應商專案(Authorized Label Suppliers Program - ALSP) 的供應商。 這些PGAA 供應商的名字及相關資料 (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網址、電子郵件地址等) 都會刊登在 UL 的網站及發行名錄上。
什麼是 UL Mark?
UL Mark 就是 ,, ,,,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UL 及 U.L. 等代表 UL 的標誌或名稱。
哪些標籤供應商要有 PGAA?
UL 的最終產品組裝廠 (如筆記型電腦廠等) 或 零件廠 (如保險絲工廠等), 若 UL Mark (標誌除外*)不是自己印製,而是向外採購,那麼印製帶著 UL Mark 之標籤的供應商就必須是 UL 認證的 PGAA 供應商。
哪些標籤要有 PGAA?
印有 UL Mark 的標籤 (自己印製給自己用除外) 都要有 PGAA,例如貼在產品上的面板標籤 (nameplate)。若產品的UL Listing Mark (四要件)沒有出現在產品上,而是印在它的包裝袋/箱,如吊卡、塑膠袋、彩盒、大小紙箱上,則此包裝袋/箱的供應商也要有PGAA 。但是,若產品的UL Listing Mark (四要件)已出現在產品上,則印有UL Mark的包裝袋/箱,如吊卡、塑膠袋、彩盒、大小紙箱的供應商,不需要 PGAA。。說明書、目錄則不需要 PGAA。 塑膠成型的零組件 (如外殼等) 上面有 UL Mark (用射出或網版印刷) ,若這些零組件是出貨給UL 的最終產品組裝廠使用,則這個供應商不需要申請 PGAA。
何時生效?
2003 年 10月 1日開始,若工廠所使用的UL Mark (標誌除外),不是向UL PGAA 認證的供應商購得(自己印製除外),那麼UL檢驗員將會開VN(異常通知)。
但UL檢驗員會暫時接受非PGAA供應商的標籤,此時的VN不影響工廠出貨。
自2004年 1月 1日開始,UL檢驗員將不接受非PGAA供應商的標籤,所開的VN將會影響工廠出貨 – 產品不能出貨(Held Shipment)。
PGAA 的認證費用是多少?
目前申請費約為美金 700 元。 2003 年不需年費。 2004 年的年費約為美金 695元 (若工廠目前沒有 UL 檔案) 或美金 205元 (若工廠已有 1~4 個 UL 檔案) 或免年費 (若工廠有 5 個以上 UL 檔案)。另外還有 1 年 1 次的年度檢驗費 (2003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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