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dyz123 发表于 2010-11-18 19:28

UL厂检三次被开VN两次,无语

我们今年被厂检了三次,罚了两次VN;
第一次是标贴的型号供应商印错了,但是实际上是可用的,而且比我们报备的型号性能还要好。
第二次是一些很无语的问题。
1 灯座配的线是供应商带过来的,但是只有VDE认证,不是UL认证,灯座本身是有UL认证的。
然后厂检员说文档里面要求产品里面所有用的线都要符合UL认证,然后就开VN了,
2 我们用了N年的热缩套管,他说文档里面没写,说是我们自己加了没报备……

我对这些VN很不理解的地方在于,并没有任何我们自行更改却不通报的行为,都好像是莫名奇妙被找出来的,我想请大家看看,这些VN开得合不合理。

另外,最后有一个engineer letter里面判断都是不属于VN,可是他一开不管后面怎么判就要罚款,害我被老大批,真是伤心,好像没法和UL讲理。

zy3618 发表于 2010-11-18 19:58

这只是在认证初期,文档未做好,
不管如何,不符合就是问题。

edmond_wang 发表于 2010-11-18 21:01

楼主以后接触多了就知道如何应对了。

peter1715 发表于 2010-11-18 21:08

做事粗心大意是会吃亏的,哈哈

xindyz123 发表于 2010-11-18 22:09

引用第1楼zy3618于2010-11-18 19:58发表的:
这只是在认证初期,文档未做好,
不管如何,不符合就是问题。


这个真的是我们的错吗?可是灯座带的线是供应商提供的啊,为什么也算我们的VN呢?

另外热缩套管UL自己没有写进File 里面,我们哪里懂判断啊

嘻嘻 发表于 2010-11-18 23:34

自己验收的时候要仔细,不要让UL的人看到不符合的东西了

lele11 发表于 2010-11-19 02:24

如下只是个人一些的观点:
1.对于这个热缩套管的问题,实际上是有据可查的。你们公司在UL网站档案里应该是有产品照片的,你可以登录进去找一下照片,如果照片上有这个套管,你可以告诉UL审核员“看,照片上有这个套管,而报告中没有,这说明就是当初做项目的UL工程师漏写了。”
有些问题,能找证据的找证据,据理力争。

2.如果报告里写了线要有UL认证,你们的产品内部线上没有标识。这个的确是无法解释的。以后要注意每个产品的部件标识和报告都核对一下。以后让你们的产品工程师把部件标识要求标在图纸上,这样你们公司的IQC(进货检验)可以对每批货的标识做检查。这样就可以做到一致性控制的一部分。

3.供应商标签贴错,还是那几个字“一致性控制”,不论用的东西是否比原先报备的好,认证的东西和实际使用的就得一致,这是认证的一致性要求。

4.有个比较投机取巧的不算方法的方法就是:每次你们工厂审查之前,你自己对当天要查的产品,报告对着零件,标识等各处提前核对一下,早点找到问题有可能好解决(如果公司产品太多,你太忙没法查,或是第三方突击检查就没办法啦,做好平时的一致性工作吧)

5.如果engineer letter判断不属于VN,而他们还要罚款,你最好是和这个写engineer letter的人沟通一下,理解他的意思,如果是审厂的人判的不对,还是可以谈的。不过这事我没遇过,不知具体是否这处理,不管怎样,你得沟通清楚,能明白的就尽量沟通明白。

最后再啰嗦一句,老大不高兴很正常,你得理解他/她。而且通过这些教训,你如果能积累经验,找到以后好的应对之道,越做越好,相信你的老大会越来越信任你。

wwnw_007 发表于 2010-11-19 08:13

说得不好听些,关键是自己控制好,就不会出现不一致的问题的

handsomewu 发表于 2010-11-19 08:21

我們這兒一年來十幾次 也沒開過VN啊
是你沒把關係弄好吧

defong 发表于 2010-11-19 08:23

engineer letter 指的是当初做项目的工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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