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遥控类灯具声明的问题
带遥控器类的灯具已经通过了EMC测试,公司还要单独为遥控器电磁这一块的问题再发表声明,为什么还需要公司再出示一份声明解释?由于解释的文字是德文,看不懂意思。 坐等大神来解答~~~ 估计是要根据R&TTE指令(1999/5/EC)的要求. 该指令覆盖: radio equipment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
如果你的遥控器是用无线电控制的, 很有可能覆盖在1999/5/EC之内, 就需要做与之对应的测试;
如果用红外线的, 则不属于1999/5/EC之内, 无须测试.
但通常遥控器中的电池, 客人可能还要求符合电池指令2006/66/EC. 主要是类似ROHS里的4项重金属含量测试 谢谢,遥控器是无线电控制的,1999/5/EC详细的是哪些测试可以解释清楚么?
关于遥控器里的电池,我们一般有要求整灯的ROHS,测试应该是包含这个电池的。 具体测试我也不是很明白, 按我的理解:
- 安全测试应按LVD指令, 通常灯具部分已经做过了, 遥控装置是用电池的, 通常不在LVD指令范围内, 不需要另做;
- EMC测试肯定是要做的, 要求其无线电频段不应对其它设备/网络造成危害
我建议你到EMC 或玩具版块去求助, 很多遥控玩具应会做类似测试.
另外, 电池是在ROHS指令之外的, 电池指令上对几种重金属含量的限值要求与ROHS不同. 好象是重量是针对整体重量而不是均质物质,而且还有与WEEE不同的Marking要求. 具体你最好看看指令. 无线有无线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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