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ssx 发表于 2009-11-6 19:45

我觉得ASTM 滥用后6-产生小部件也要加警告语

(不忘凑足5个字)

wuwang 发表于 2009-11-7 16:12

不明白你所想要问的问题

abseb 发表于 2009-11-7 17:07

他的意思是说,三岁以上六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滥用后产生的小部件也需要加警告语,而不仅仅只针对接收时就有的小部件。
楼主最好讲清楚是你在标准里面发现了什么还是认为标准需要更改?如果是前者,那要洗耳恭听的,如果是后者的话,不知道CPSC的人肯不肯听了,不过标准的发展也说不定的。

DOCTORO 发表于 2009-11-9 10:54

ASTMF963
接收的时候有可以取部件或小部件,才要求加警告语

tassx 发表于 2009-11-9 18:34

引用第2楼abseb于2009-11-07 17:07发表的:
他的意思是说,三岁以上六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滥用后产生的小部件也需要加警告语,而不仅仅只针对接收时就有的小部件。
楼主最好讲清楚是你在标准里面发现了什么还是认为标准需要更改?如果是前者,那要洗耳恭听的,如果是后者的话,不知道CPSC的人肯不肯听了,不过标准的发展也说不定的。

不好意思啊,我这种说法是很不礼貌的。(有时use 与 abuse 的界限不是很明显)
以上一些资料引发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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