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 2420:电气设备环保设计法案》(EDEE法案)
由美国美国德克萨斯州众议员Michael Burgess于 2009 年 5 月 14 日提出《H.R. 2420:电气设备环保设计法案》(EDEE法案),用以修订1976年制定的《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目的是确保在美国各州和对外贸易中,对电气设备使用的某些有害物质实施联邦统一的管控法规。EDEE法案将在联邦层级上对美国所有州的电子电气设备限制法规进行统一规范。H.R. 2420要求,2010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电子电气产品,其均质材料中铅(Pb)、六价铬(Cr6+)、汞(Hg)、多溴联苯(PBB)和多溴联苯醚(PBDE)的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0.1%,镉(Cd)的含量不得超过重量的0.01%。当然,该法案也豁免了某些电子电气产品,并列出了相关的产品种类。
管理当局将在一年内颁布检测标准。
举例来说,如果产品符合下列范畴,将不受上述限制的规定:
额定电压大于300伏特的产品或设备,固定设备上使用的产品(不包括照明设备),医疗通讯和紧急呼叫系统,医疗诊断影像及治疗设备及仪器,水陆运输信息管理和控制系统等。
HR 2420 IH
旨在修订 1976 年制定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目的是确保美国各州和对外贸易中,对电气产品
和设备中限制使用的某些物质实施统一的联邦管控法规,和出于其它目的。
2009 年5 月14 日于众议院
议员 Burgess 先生提出了以下法案,并被提交至“能源和商业委员会”
法案
旨在修订 1976 年制定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目的是确保美国各州和对外贸易中,对电气产品
和设备中限制使用的某些物质实施统一的联邦管控法规,和出于其它目的。
美国国会的参众两院将表决通过该项法案。
第一节:短标题
本法案称为“电气设备环保设计(EDEE)法案”。
第二节:调查结果
国会发现并宣布---
(1) 协助满足美国对电气产品和设备的基本需求是符合国家利益的;
(2) 在各州之间和对外贸易中,确立一套统一的联邦管控方案,限制电气产品和设备中使用的某
些有害和物质,在全球市场上,是美国人民的经济、环保和社会福利的关键;
(3) 相关的限制电气产品和设备中使用的某些有害物质的各州法律和可能被数个州颁布的实施法
规,这些各州法律和实施法规之间的潜在差异会造成各州之间、国内和对外贸易的壁垒,并
产生不公平竞争,并因此对全球市场的建立和正常运作造成直接影响;和
(4) 电气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和工业创新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国有和私营企业生产力,产生
新的工业和就业机会,同时为此类设备提供环境兼容的生产、使用和废弃。
第三节:目的
本法案的目的是提高美国人民在全球市场上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福利,通过下列手段:
(1) 相关的限制电气产品和设备中使用的某些有害物质的各州法律和可能被数个州颁布的实施法
规,这些州法律和实施法规之间潜在差异会造成各州之间贸易、国内和对外贸易的壁垒,并
产生不公平竞争。通过防止这些州法律和实施法规之间的潜在差异,来确保在电气产品和设
美国第111 届国会
第一次会议
?HR 2420 IH
备的生产中有效的技术发展和创新;和
(2) 实施 1976 年制定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的管制、法律实施过程和处罚,对电气产品和设
备中的有害物质,建立统一的联邦管控和实施法规。
第四节:统一的联邦管控方案
(a) 1976 年制定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15 U.S.C. 2605)的第6 节在末尾增加下列内容进行修
订:
“(f) 某些应用---
“(1) 电子产品---(e)节中所使用术语‘电子产品’是指被直接使用以利于促进传播、分发或电力
控制,或是那些使用电源用于焊接、照明、信号保护和通讯、医学影像的产品或设备,或者是电
动机和发电机。
“(2) 国家标准―除了第(3)段中列出的那些电子产品和产品类别,任何在2010 年7 月1 日之后
生产的电子产品,其均质材料中的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含量不得超过0.1%,
镉含量不能超过0.01%。本节中,均质材料是指“不能被机械拆分成不同材料的各部分组成相同
的材料”。
“(3) 电子产品和产品类别―在下列电子产品和设备的加工或其中使用规定的化学物质,不得受
任何为保护健康或环境而制订的要求的限制,且不得根椐2617(c)(1)(B)节受州或州的下属政治机
构以任何方式限制:
“(A) 下列产品中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
“(i) 额定电压大于等于300V 的产品或设备;
“(ii) 固定设施中所使用的产品或设备;[本节中,‘固定设施’是指由设备、系统、成品和/或零
件的组合,但不包括含有照明器材和灯、由装配工在指定的地点和环境中安装的进行特殊工作的、
但不供作为单一功能或商业单元投入市场的照明设备];
“(iii) 信号保护与通讯系统和产品,包括医疗通讯和紧急呼叫系统;
“(iv) 水陆运输资讯管理和控制系统,辅助系统、设备、零件、和服务,包括用于设计、安装、
操作和维持这种系统的设备;
“(v) 医疗疹断影像和治疗设备及仪器,通讯、紧急呼叫系统和产品、和医疗设施中使用的组合
墙、控制台、系统、产品、软垫、计量器和监视器;
“(vi) 并联电容器和串联电容器;
“(vii) 用于电测量和相关信息的测量、显示记录、处理和遥测的机电、固态设备和系统;
“(viii) 配电变压器、电源变压器和特殊用途的变压器;
“(ix) 安装或测试瓦或需量计所使用的设备,如插座,内箱,外壳,试块,工作台和试验组件;
“(x) 高压熔断器,高电流连接器,电力断路器,开关装置组件,电涌放电器和绝缘设备、产品
和硬件;
“(xi) 蒸汽涡轮发电机及其单元;
“(xii) 电线、电缆产品和配件,但不包括由国家电气规程(NEC)、保险商试验所(UL)或加拿大标
准协会(CSA)所分类设备引线(fixture wires),设备线(appliance wires)和和柔性电线(flexible
cords);
“(xiii) 电气管道;
“(xiv) 高强度放电灯;
“(xv) 工业或专业使用的焊接和等离子体切割设备;或
“(xvi) 由机械手段驱动的焊接和切割设备,例如:汽油或柴油引擎。
“(B) 铅使用在下列产品中或在下列产品中含有---
?HR 2420 IH
“(i) 钢合金中铅小于等于0.35%,铝合金中铅小于等于0.4%,铜合金中铅小于等于4%;
“(ii) 高熔点焊锡,包括以铅为主要成份含铅高达85%以上的合金,或是用于以下(Ⅰ)(Ⅱ)(Ⅲ)(Ⅳ)
的焊锡---
“(Ⅰ) 小片装配焊接在发光二极管中的应用;
“(Ⅱ) 集成电路覆晶封装之内的导电连接;
“(Ⅲ) 通孔盘状及平面阵列陶瓷多层电容器;和
“(Ⅳ) 印刷线路板组件和点对点焊接组件和安装在电源插座盒和/或开关盒、紧急照明设备
中、断路器中的Trip 单元中、或照明控制中所使用的传感器所使用的传播、分发、电源供
应或控制装置,铅含量不超过40%,;
“(iii) 等离子体显示屏、表面输导式电子发射显示器、液晶显示器中的平板荧光灯或白炽灯中所
使用的玻璃;
“(iv) 细间距(间距小于等于0.65mm)的元器件表面处理中的铅,但不包括细间距的镍铁导线架和
铜导线架的连接器;
“(v) 锡基白合金电镀的套筒轴承,镀层中铅不超过0.5%;
“(vi) 光控制协议和建筑管理协议之间的通道硬件;
“(vii) 出口标示所使用的红墨水中,每灯含铅不超过0.005 毫克;
“(viii) 荧光灯;
“(ix) 电连接器镀层,或
“(x) 铅-青铜轴承壳和衬套。
“(C) 镉及其化合物被使用在下列产品中或在下列产品中含有---
“(i) 电触点,镉电镀和开关触点,包括电灯镇流器中的热保护器和含有此类镇流器的照明器具中
所使用的;或
“(ii) 导线所使用的镉铜合金。
“(D)电连接器,扣件的防腐镀层,紧急照明设备、电磁干扰屏蔽和非电流传输电气设施中的金属
中所使用或含有的六价铬。
“(E) 汞被使用在下列产品或在下列产品中含有的---
“(i) 一般用途的直管荧光灯,但在盐磷酸盐中不超过10 毫克/每支,正常使用寿命的三磷酸盐荧
光灯中不超过5 毫克/每支,长效使用寿命的不超过8 毫克/每支;
“(ii) 特殊用途的直管荧光灯;
“(iii) 大于或等于9 英寸的紧湊型荧光灯;
“(iv) 小于25 瓦的紧湊型荧光灯,不超过5 毫克/每支;
“(v) 大于或等于25 瓦的紧湊型荧光灯,不超过6 毫克/每支;
“(vi) 直径大于32 mm 的高输出或极高输出的线型荧光灯;
“(vii) 预热式线型荧光灯;或
“(viii) [ (f)(3)(E)(i)―(vii)节]中列明的包含添加汞的灯管的照明设备。
“(F) 本节中未提及的、在电子产品加工或使用规定的化学物质,管理者可以通过制度来建立。”。
(b) 1976 年制订的《有毒物质控制法案》第18 节(15 U.S.C. 2617)在结尾增加下列内容进行修订:
“(c) 排除―(1)尽管这一节中有其它的条款,然而任何州或州的下属政治机构,在这一法案的生
效日期之后,不可以通过要求或让那些保护健康或环境的要求继续生效---
“(A) 2605(f)(1)中列明的、那些与2605(f)(2)中规定的国家标准不相符或更加严格的电子产品;
或
“(B) 2605(f)(3)中规定的电子产品或电子产品类别中,那些适用于规定的化学物质的加工或使用
?HR 2420 IH
的。
“(2) 州或州的下属政治机构在实施时,管理者可以通过制度从2605(f)(3)节中排除。在这些条件
下(这些条件可能制度中描述),在使用含有2605(f)(3)节规定的化学物质或混合物的化学物质、混
合物或物品时,为了保护不受与之相关的对健康或环境造成伤害。州或下属政治机构会制定要求,
如果---
“(A) 符合要求不会造成加工、商业流通或使用物质、混合物、物品会违反到法案;和
“(B) 州或下属政治机构的要求不会通过生产、销售和流通中的困难或其它因素,过度加重州之
间贸易的负担,或者不会降低电网或受州或州的下属政治机构的要求限制的任何产品或系统的可
靠性。
“(3) 符合2605(f)(2)节规定的国家标准,可以基于下述方法证明:适合某种电子产品的方法,包
括不受限制,产品制造商提供的符合性证书,或者根椐管理者制订的指导原则而进行的测试。根
椐本节,管理者应当在本法案生效日起一年内,制订指导原则,确立测试电子产品中铅、汞、六
价铬、镉、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含量的程序。
第五节:财政授权
2009 财政年度,需拨款$1,000,000 供管理者实施本法案的条款。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