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ssx 发表于 2009-10-10 10:13

公仔适用年龄判定

如题,欧盟把“fashiondollsmadefrompaddedclothovera framework. ”列为3+,但是http://www.toysafetyrecalls.ca/childrens-toy-recalls.aspx?id=3603这个也被召回(之前有仁兄发过),
把这些作为3-以下测试是否合理,为什么?

ediqi 发表于 2009-10-10 11:08

1,表面上来看,这些玩具有SMALL PART, 只能定义为3+,

2,另外它的毛发不知有多长,可参考EN71:
一进行绳线厚度测试时,玩具上绳线的直径必须大于或等于 1 . 5 mm。
一玩具上绳线的自*由长度包括能形成绳圈的附属物须:
A )施力 25N ± 2N 时,不能超过 220mm
B )若施力 25N ± 2N 时产生分离,加拉力 25N ± 2N 时,各部份不能超过
220mm 。
一绳线自*由长度的测量是从固定点到绳线末端或玩具上另一部分的固定点。
一当施力 25N ± 2N 时,绳线上的线圈的周长不能超过 380mm 。
一用于固定跨越摇旅、吊床、手推车的绳,在 25N ± 2N 的拉力下,长度不能超过
75Omm ,且绳线长度不能大于松驰长度的 40 %。
一单纤维的布玩具娃娃的头发不包括在内。

tassx 发表于 2009-10-10 11:35

引用第1楼ediqi于2009-10-10 11:08发表的:
1,表面上来看,这些玩具有SMALL PART, 只能定义为3+,

2,另外它的毛发不知有多长,可参考EN71:
一进行绳线厚度测试时,玩具上绳线的直径必须大于或等于 1 . 5 mm。
一玩具上绳线的自*由长度包括能形成绳圈的附属物须:
.......


1
a).如果玩具有小部件,并不意味着它是供3+使用的;应根据它的玩耍价值来判定。
b).如果玩具对3-有潜在危险但标有"isnotappropriateforthechildrenoflessthan3yearsold" ,这并不作为免责的正当理由。

2
Monofilament doll hair is not considered as a cord.即洋娃娃的单丝头发不认为是绳索。

hewei 发表于 2009-10-10 11:56

个人觉得此玩具应该为:2+

      1.2+以上的儿童懂得角色扮演<让娃娃扮演宝宝等,自己充当父母的角色,>
            2.2+以上的儿童懂得钮发条键<简单的传动机构>,钮螺丝等
      3.3+以上的儿童懂得自己安排游戏,<如让娃娃A参加娃娃B的生日等>

zengyeah 发表于 2009-10-10 16:00

路过学习!

tassx 发表于 2009-10-10 21:22

其实它们都不属于“fashion dolls made……”,即使 made entirely from pvc or without any interaction 对于3-小孩还是有吸引力的,即对未知世界的好奇是小孩的本能使然,放大了说就是我们对围墙外的……
 话绕回来,它适于3-.

亲亲我的宝贝 发表于 2009-10-10 22:21

本身含small part,应该定位3Y+,但对于公仔应该按18M+做测试。

hcj610 发表于 2009-10-11 09:53

看上去蛮
好玩的

xilin 发表于 2009-10-12 09:24

那这套玩具到底应该是3+还是3-
不可能说洋娃娃按3-,其他配件按3+,然后就定义为3+吧

wuwang 发表于 2009-10-12 10:04

整套玩具可以定义为3+,但是其中除了公仔的配件都要安2+测试,所以这个是Fail的,Recall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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