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601-1有关电动推杆的要求
如果电动推杆用在医疗设备上,并且马达配置有过热保护开关,涉及到安全问题,根据IEC60601-1 (49.1)的要求,此过热保护装置应该是不可自我恢复的。请教高手此条款怎么理解? 因为按照正常的应用,此过热保护开关应该是超过设定温度,开关断开,等到温度降到冷态之后,开关又闭合恢复,然后再启动推杆的控制器开关,推杆随之动作,好像这样子才合理啊,否则如果过热保护开关不可恢复的话,即使等到温度降至冷态的时候,再操作推杆也不会动作啊,不就永远坏了吗?请高手指教。 谢谢楼上的指教。
我的意思是,采用自动复位的热保护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因为过载等原因造成温度过高,此时热保护装置动作,电路断开,推杆随之停止动作;当温度恢复至冷态后,热保护开关又自动恢复闭合,如果推杆是靠外接控制器来操作的,此时,并没有操作者启动控制器上的开关,推杆同样不会动作,并不会发生危险,而这样的话,就无需维修更换热保护装置了,不知这样有道理吗? 我对此条的理解是
可以采用自动复位的热保护装置,但是前提是必须有连动的装置以及监控装置,一旦过热断开之后,
能自动恢复,但是不能动作,需要操作人员,人为的去干预动作。 这条要求我也遇到过问题,我自己的理解是,如果自复位的热保护器,那一定要在故障排除之后才能自复位,或者即使自复位了如果单一故障还存在就不能让设备正常工作.所以一般我让客户设置成,保护器动作了就要有报警提示,并且如果不硬重启,例如拔插头再插上,就不能工作,这样可以提示使用者去检修.
另外,从单一故障的定义来考虑,如果自复位了机器又可以正常工作,则认为不算单一故障,要当作正常情况考虑. 我覺得使用自動復歸的溫控器,除非可以溫度超過溫度保護器溫度而動作後斷電
不然永遠都找不出原因;對余使用者而言他只是一個常常會停止在動作的電器,
並不會覺得它內部有損壞造成;應最好可以採用溫度保護器動作後需人為操作才可動作
個人淺\見!! 是不是要考虑过热保护发生的原因
如果是在故障条件下,起到过热保护作用的,该条件下如果自动恢复回存在危险情形,则是不可接受的
如果过热时在正常使用中发生,即过热保护起到的是限制温度作用,只是功能暂停,无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则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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