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ASTM F963-08 Clause 5.2 Age Grading Labeling的問題
5.2裡規定玩具包裝上需要有年齡段的標識,假如玩具沒有以清楚和顯著的方式標注年齡,則玩具就應該符合標准裡最巖格的要求。我的理解是最巖格的要求是指把玩具當成All ages來做,可有人可以這樣理解,比如一個產品是3+的,他理解的最巖格的要求是指用ALL ages的力來拉他,也就是用67N而不是45N,那就算產生了小部件因為有警告標所以沒問題,我不這麼認為,不知道大家有什麼經驗可以共享或者討論的呢?謝謝 如果没有标注年龄段,要根据CPSC年龄判定指南来定玩具到底是属于哪个年龄组的,再来判定施加的拉力大小,这样比较合理。 美標裡沒有標注年齡段是直接Fail的。。。標注的不明顯也明確規定要用最巖格的要求來做,只是現在對這個最巖格的要求有點分歧,謝謝 大家在平時是怎麼做的呢??謝謝 标准是要求生产厂家有一个明确的年龄标识,但不是强制性的,只作消费者购买时参考而已。
当检测机构作测试时(也只是将标识的年龄作参考),一般都是根据美国的年龄评估的guide line来进行评估,再据此做测试。 版主说得有道理,其实第三方实验室在检测一个玩具时,是根据各国玩具的年龄评估的guide line来进行判断使用什么年龄阶段来检测该玩具的。并不是你厂家在包装上注明是什么年龄,就按你厂家定的年龄范围去做测试。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被recall的玩具,特别是在欧洲市场强制召回的玩具,都是厂家在包装上标识3岁以上,含有小物件的玩具。从我们玩具玩耍价值来看,那些玩具明明是可以供3岁以下小孩玩的,却标识3岁以上,还弄个警告:含有小物件,不适合3岁以下的儿童玩耍。都不清楚这些玩具是怎么流入市场的。 我也赞成1楼的说法, 首先要按年龄组判定指南来决定产品的适用年龄段,再来确定施力大小。
如果是三岁以下就可以计小物件了,这时就算加有小物件的警告语也是FAIL的。 為什麼年齡段標識不是強制性的呢?5.2裡說的很清楚啊,謝謝
Toys that are subject to any of the requirements of this specification should be labeled to
indicate the minimum age for intended use or have such labeling on any retail packaging.
另外,按照各位的意思,就是如果玩具的年齡段標識不明顯不清楚的情況下,不是按照最巖格也就是0歲的方法來測試,而是按照年齡判斷指南判斷的年齡來做測試,大家都是這樣理解“最巖格”的意思嗎? 没有标注测试是由工程师进行判断的. a)年龄标识是强制性的; b)把测试年龄和意向年龄分开是没有意义的,否则你测得fail仍给passc,这是对上帝的亵渎; d)标准按最严格的要求测试的目的是:由于无法得知适用年龄,但其性价比高,或模拟某些冲动型家长买回玩具后仍不会对乖乖产生危险. 我们可借机把含小部件的都f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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