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STM-07版,中4.33的问题
附件为1岁以上玩具的部件,此玩具为可拆玩具<积木>较小的一端能够B模块底端,请问是否PASS,质量小于0.5KG 4.6 小物件--本条款的要求系为减少小物件对36 个月以下儿童造成的摄入或吸入危险。4.6.1 供36 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应符合16 CFR 1501 的要求。确定玩具是否符合上述要
求的有关标准见16 CFR 1500.50、1501 和本标准附录A1 中的部分内容。16 CFR 1501 的部分章节
指出,玩具(包括可移取、脱落的部件,或玩具碎片)在不受压力情况下不得小到能完全放入图7
所示规定尺寸的圆筒内。在执行本条款时玩具碎片包括但不限于挤压溢料、塑料薄片、泡沫碎块、
微小削屑或刮屑。纸片、纤维、纱线、绒毛、橡皮筋和线的碎片则不在本要求范围之内。
4.6.1.1 在按第8 条款进行使用和滥用的前后,这些要求也适用于确定小物件的可接触性,比
如小玩具和玩具部件,包括从玩具上掉下或移取的眼睛、发声部件、钮扣、或小片。
4.6.1.2 下列物品不受本要求限制:气球、书籍和其它纸制品:书写材料(蜡笔、粉笔、铅笔、
钢笔);留声机唱片和激光唱片(CD);造型粘土及类似制品;指甲顔料、水彩顔料或其它顔料套具。
豁免的物品清单已列明于16 CFR 1501.3。
4.6.1.3 由成人组装的,在组装前含有潜在危险小件的玩具。应根据条款5.8 标识。
4.6.2 口动式玩具--本条款要求涉及通过吹和吸反复开动的玩具,如发声器。口动玩具如含
有松动的物件,如口哨中的小球;或插入件,如发声器中的簧片,按本标准条款8.13 的程序进行
测试,当空气从吹口处快速交替吹或吸时,不能有可置入图7 所示圆筒的松动物件从玩具中脱落。
8.13 程序也必须适用于能置入口中或被嘴盖住的排气口.
4.6.2.1 充气玩具内的小物件在充气或放气时不得从玩具上脱离。
4.6.3 供至少3 岁(36 个月)但小于6 岁(72 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和游戏机,应符合16 CFR
1500.19 的要求。除打孔纸游戏机和类似的物品外,任何供至少3 岁(36 个月)但小于6 岁(72
个月)儿童使用并含有小物体的玩具和游戏机应根据5.11.2 要求标识。
4.33 具有球形端部的某些玩具---这些要求用于阐述与某些具有球形端部的玩具有关的潜在
的塞入危险。
4.33.1 供18 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总重量小于1.1lb(0.5kg),具有球形、半球
形或圆形喇叭状端部,并且此端部连接于截面积小于端部的轴、把手或支撑物,其设计应使这种端
部不能进入和穿过图16 所示的补充测试器的空腔的整个深度。当玩具仅受其自身重量的作用下并
在不压缩状态下进行测试时,应符合本要求。
4.33.1.1 豁免---4.33.1 的要求不适用于软体填充玩具或玩具的软填充部件或织物部件。
4.33.2 学前玩偶---本要求用于阐述某些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学前玩偶所带来的潜在窒息或
阻塞危险。在本项要求范围内的玩偶的特征包括: (1)有圆形﹑球形或半球形的端部,并通过细颈
与一个没有附属肢体的简单圆柱体相连。以及(2)总长度不超过2.5in(64mm)(见图17 的例子)。这
包括带有附加或一同成模的有帽子或头发等外貌而不影响端部圆形的玩偶。
4.33.2.1 三岁以下儿童所使用的学前玩偶应设计成其圆形端部不能进入和穿过图16 所示的补
充测试器的空腔的整个深度。玩偶在只受本身重量作用下测试。
4.33.2.2 豁免---4.33.2.1 的要求不适用于由纺织品制成的软体玩偶。 10个月以上的,pass 18个月一下的,含球形末端的杆状物,若质量小于1.1lb(0.5kg),则在自重状态下不能突出圆孔模块。
所以判断fail 引用第2楼DOCTORO于2009-05-23 10:56发表的:
10个月以上的,pass
走美国的啊,好象走美国的产品只有18个月以下, 引用第1楼valley01于2009-05-23 10:54发表的:
如果测试公司给你判定为1岁以上的产品,则是PASS的,按判断讲,是可拆卸应该判为1岁以上,但不知这玩具有没有其他方面的危害!
美国标准中只有18个月以下的,不能穿过模块B啊请问是否PASS,现在产品可以穿过 请专家说说啊,到底可不可以
很急啊 1、首先按ASTM F 963-07中4.6是否PSAA,注意是36个月以下,
2、再按4.33,是否是18个月以下,你的产品是1岁以上,必须满足0.5KG以下,同时需不能超过空腔测试器的测度,
3、另三维方向上有一维的宽度小5CM,也是不合格的.
按以上三点你的产品没有说明小物件的测试是否通过,按4。33我认为是不合格的, 支持3楼和7楼的讨论 不会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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