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wei 发表于 2009-5-22 11:10

关于充电电池箱的问题

EN62115中说到:对于质量小于5KG的玩具,其可充电的电池必须要破坏玩具才可以触及,请问破坏玩具这句话怎么理解,打开电池门算不算破坏玩具

Jim-Guo 发表于 2009-5-22 11:18

对于玩具设计有可充电电池结构的,一般是做成内置,即不可拆。

david888 发表于 2009-5-22 11:23

如果打开电池门后不可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形状,就算破坏了.

hewei 发表于 2009-5-22 11:40

我公司有一款产品是充电电池产品,拆开电池门后又可以装上,但不能改变原来的的功能和形状,请问是否PASS
电池门的螺丝为十字的,4个C型电池

hewei 发表于 2009-5-22 11:45

如果玩具是充电电池玩具,但不带电池走货,请问是否要满足以上要求

jason_steel 发表于 2009-5-22 16:24

引用第3楼hewei于2009-05-22 11:40发表的 :
我公司有一款产品是充电电池产品,拆开电池门后又可以装上,但不能改变原来的的功能和形状,请问是否PASS
电池门的螺丝为十字的,4个C型电池

这个是normal状态下电池可触及,应该不行。

hewei 发表于 2009-5-22 16:33

多谢大家的回答啊

DOCTORO 发表于 2009-5-23 10:47

对于玩具设计有可充电电池结构的,一般是做成内置,即不可拆。
跟充电剃须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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