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源安規爬電距離
我的開關電源在ITS 申請ETL UL697時可以過,后來拿到香港UL申請UL697時不過,問題在于保險絲后L線與 N線的安全距離(按加拿大的標准)要求不同:ITS 要求爬電距離>2.5mm,空間距離>2.0mm
香港UL要求爬電距離>6.4mm,空間距離>3.2mm
不知各位的看法如何?是那家的正確?
香港UL要求爬電距離>6.4mm,空間距離>3.2mm 不是说保險絲后的安全距離没有要求,能正常工作和不会引起短路等危险就行了吗? 与楼上同问,请高人帮忙解答。 加拿大的標准在保險絲之后還有要求,如:UL1310(包加拿大)全電壓
保險絲前L線和N線要求>4.8mm;
保險絲兩腳的距離要求>2.5mm
保險絲后L線與N線的距離要求>2.5mm(加拿大的標准)
而UL697:
保險絲前L線和N線要求>6.4mm;
保險絲兩腳的距離要求>2.5mm(不知是6.4mm還是2.5mm,個人認為是2.5mm)
保險絲后L線與N線的距離要求>2.5mm(加拿大的標准)(不知是6.4mm還是2.5mm,個人認為是2.5mm)
UL1310與UL697有很多的相似. 如果防污等级是II类的话:
UL1310(电压120V):
保險絲L線和N線CR要求>2mm;
保險絲L線和N線CL要求>>1.5mm 樓上的兄弟:
UL1310(电压120V):
保險絲L線和N線CR要求>1.6mm;
保險絲L線和N線CL要求>1.6mm
請參考UL1310 24.1. 还像还没人能回答,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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