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发布新安全标准—限制玩具中的铅和重金属含量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发布时间:2009-05-12消费者事务部部长克里斯•鲍文(Chris Bowen MP)公布了一项新法规,规定了儿童玩具中铅和重金属含量要求。
新法规:《1974年贸易行为法案》—《2009年第1号消费者保护公告》—《消费品安全标准》:2009年1月22日发布了《儿童玩具中铅和特定元素的含量规定》。新法规要求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生效,且届时将取代当前《贸易行为法案》(2007年开始执行)对儿童玩具中铅含量的禁令。新法规要求儿童玩具遵从2003年5月23日澳大利亚标准机构发布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国家标准》(AS/NZS ISO 8124.3)对儿童玩具中可接触铅、汞、硒、锑、砷、钡、镉以及铬的相关限制。新法规还修改了AS/NZS ISO 8124.3:2003标准部分法规,修改内容如下:• 第7部分测试部分的选择,删除了“如果适当,考虑可接触性之前,玩具应按照ISO 8124-1规定进行测试”这句话。新法规还采用了2003年6月26日发布的《澳大利亚国家标准》(AS 8124.7)第7部分,AS 8124.7 标准适用于手指涂料,且对这些元素设置了更严格的限制标准。因为儿童可能会通过吮吸手指而摄入一定量的颜料,所以对手指涂料的限制更为严格。AS 8124.7 标准还增加了对着色剂、防腐剂、芳香族原胺、PH值以及手指涂料黏剂中铅和重金属含量的限制。必需限制手指涂料苦味剂摄入。AS 8124.7标准与欧洲EN 71-7标准等效。AS/NZS ISO 8124.3标准与国际玩具标准ISO 8124.3等效。儿童玩具的定义新法规对儿童玩具的定义:专为儿童设计或明显提供给儿童玩用的新产品。体育用品、野营用品、自行车、家置或公用游乐场地设备、蹦床、电子游戏机、内燃机或蒸汽机驱动的模型以及供儿童使用的人造首饰等不包括在本标准范围内。 多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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