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铭牌上的电源类型和频率,功率表示方法
现在我有一个已经取得3C认证得透析液产品得铭牌***************机
型号 ********
标准号 *******
生产许可证号******
注册号 *********
设备类型 *****
电源AC.220V±22V 50Hz±1Hz
功率≤2000VA
产品编号***
生产日期
********************公司
疑问就是,为什么一定要±22V,±1Hz?
如果做CE的话还需要上面改进了?
我个人认为,既然接市电无检测设备,可以在说明书中注明用电电源要求,AC改为波浪符合,
小于等于符号也没有必要。 市电是有电压波动,220V(1±10%)都是额定范围 标与不标电压和频率的偏差,实际上,都符合标准的要求。
做CE,只标相应的额定电压和频率就可以。 ±22V,±1Hz是检测中心要求必须加上得
我就没想通,标准也没这么规定了,正负十%都是正常得啊 读死标准了。 引用第4楼小鸭的天空于2009-04-21 21:17发表的:
读死标准了。
说我么?就是不太清楚这个的标记方法 引用第5楼阿鸡米得于2009-04-22 08:24发表的:
说我么?就是不太清楚这个的标记方法
不是你,是提出这要求的一方。 没见过这样标的,做CE/GS都不用这样标的 3C要求有点怪,大概和我们国家习惯有关.如果做CE的话,可以不加后面的误差范围数值.测试的时候按照最苛刻的组合条件来做的.UL也可以不要.以前我们送样品到国家局(SFDA)下属检测机构的时候,他们一般要求我们加的. 是否请楼主先说明产品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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