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rywhg 发表于 2007-8-21 16:14

REACH 法規及認証

REACH专栏注册申请人介绍
来源:信息早报


    按REACH法规规定,只有以下几种身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提交注册申请:制造商是指在欧盟国家内定居并制造物质的自然人或法人;进口商是指在欧盟国家内定居并对进口负有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非欧盟的制造商指定的在欧盟境内定居的“唯一代表人”。
    不在欧盟国家内定居的制造商,将制造的物质、配制品或物品出口到欧盟国家内,经双方协议可指定欧盟内的自然人或法人为“唯一代表人”,承担作为进口商在注册方面的义务。该代表人在实践处置该物质方面应具有足够的背景和信息,能承担作为本法规中的进口商的其他义务。按照第31条规定能提供及更新进口的数量与销售给顾客的信息,以及按照第36条规定能提供安全数据表(SDS)的最新更新信息。
    非欧盟出口商应通知相同供应链中的其他进口商谁是他的“唯一代表人”,这些进口商可被视为下游用户对待。
    非欧盟的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是指定在欧盟定居的第三方作为“唯一代表人”来进行注册,还是由其进口商对其物质进行注册。聘请“唯一代表人”,制造商可以对注册过程获得更多的控制,避免与进口商讨论有可能是敏感的信息。同时对欧盟进口商而言,可以避免作为注册人承担RACH法规的义务,他可被认为是下游用户。
    “唯一代表人”进行的注册并不能覆盖另一个非欧盟制造商对相同物质的注册责任,如果进口商从若干个非欧盟制造商进口相同的物质,他仍然要作为注册人履行注册义务。

davey.liao 发表于 2007-8-22 10:58

现在做出口的产品越来越难做了~~特别是中小型的企业~~难啊~~~

kerrywhg 发表于 2007-8-26 23:43

引用第15楼davey.liao于2007-08-22 10:58发表的:
现在做出口的产品越来越难做了~~特别是中小型的企业~~难啊~~~
是啊,要求越来越多,虽说是进步了,但做起来难了。

leiyoujin 发表于 2007-9-2 13:45

有幸参加了你所说的培训,代价有点大!

kerrywhg 发表于 2007-9-3 17:46

引用第17楼leiyoujin于2007-09-02 13:45发表的:
有幸参加了你所说的培训,代价有点大!
什么意思﹖
這個東西是有點難的。而且費用驚人。

jonathan_mgq 发表于 2008-4-16 15:34

搞不太明白

zhanxj 发表于 2008-5-7 15:39

相当的不明白啊~~~

jackpan 发表于 2008-11-26 08:25

大概看了一下,好象还没有看明白,是怎样操作的及要检测的那些项目。。。

wxm830919 发表于 2009-3-10 20:37

学习下

wlj421 发表于 2009-4-18 16:40

各大检测机构都有免费的培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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