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travis 发表于 2008-11-18 12:33

UL報告關鍵部件清單中的optional的疑問

例:Fuse(F1)optional,正常情況下在 F1位置若不使用 Fuse 這顆零件,是可行的。
那么,假如因其它因素在 F1 位置不使用 Fuse ,
但因電路設計問題,必須連通電路故而改用電阻代替,是否可行?
需要重新申請報備嗎?
還是說 F1 位置要么就空著,如果要使用零件就必須是 Fuse 零件?

luqing_sz 发表于 2008-11-18 12:36

由保险丝改用电阻,需重新测试,报备,

wjtravis 发表于 2008-11-18 12:38

引用第1楼luqing_sz于2008-11-18 12:36发表的:
由保险丝改用电阻,需重新测试,报备,
是0歐姆的電阻噢!好像UL方面接受這種做法,但我不是很確定

嘻嘻 发表于 2008-11-18 12:46

不接受.
F1是一个保护器具.而且fuse不允许可有可无.
如果报备保险丝,都可能会重测

wjtravis 发表于 2008-11-18 12:50

引用第3楼嘻嘻于2008-11-18 12:46发表的:
不接受.
F1是一个保护器具.而且fuse不允许可有可无.
如果报备保险丝,都可能会重测
但是在我見到的UL報告上,確定注明是“optional”項呢?

demon_life 发表于 2008-11-18 13:39

UL 报告上的可选是指的可更换其他厂商型号的fuse,而不是指这个fuse是可有可无的,

wjtravis 发表于 2008-11-18 13:53

引用第5楼demon_life于2008-11-18 13:39发表的:
UL 报告上的可选是指的可更换其他厂商型号的fuse,而不是指这个fuse是可有可无的,

不對呀?UL報告中可更換其它廠商型號的會以“Alternate”注明,而不是“optional”
而且UL工檢人員也解釋報告中注明“optional”的零件,如果實際生產並無此顆零件,他們即不會檢查此零件的廠商型號及規格,是符合的。

嘻嘻 发表于 2008-11-18 14:02

引用第6楼wjtravis于2008-11-18 13:53发表的:


不對呀?UL報告中可更換其它廠商型號的會以“Alternate”注明,而不是“optional”
而且UL工檢人員也解釋報告中注明“optional”的零件,如果實際生產並無此顆零件,他們即不會檢查此零件的廠商型號及規格,是符合的。
那请把这份报告的关于关键元器件这部分发上来看看吗?

wjtravis 发表于 2008-11-18 14:41

引用第7楼嘻嘻于2008-11-18 14:02发表的:

那请把这份报告的关于关键元器件这部分发上来看看吗?

報告如附件

嘻嘻 发表于 2008-11-18 14:48

真的奇怪了
还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形
保险丝的位置在那?
是在初级作保护用的?还是其他地方做其他用途?
最好告知其用途与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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