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3 发表于 2007-8-6 11:06

引用第11楼fasten于2007-08-05 21:37发表的:


如果你确实是有过注册,那真的应该接受你的投诉,但是UU的数据是不可以转换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再者,你UU论坛的威望全是靠論壇送的,何来经营之说,你07年一月注册,发贴才八贴,你经营什么?你只不过是个论坛的索取者!你UU的威望可以继续在UU使用,怎么又是化为灰烬?从新论坛开办起,天天都有信息在旧论坛提示转到新论坛讨论,你六月注册此ID号,为什么又在今天才来投诉???我们不是网址变更,是全新做起来的新论坛,连本人也是重新注册,从0开始!

再次声明,本论坛只有本人有权限可以删除用户名,但是本人绝没有删除过任何用户名,只有禁言过用户,你可以用你喜欢的名字注册,但是不会为你无故加威望至UU数据,所有的会员都是从零开始!
.......


当我读其他人的回复时我是心平气和的,而你,让我平和不起来:

“你07年一月注册,发贴才八贴,你经营什么?你只不过是个论坛的索取者!”----------------难道只有发的多的才是贡献者么,广而发之的就一定是好的,是么?!另,我在去年的上半年(具体日期记不清了)就发了一系列的灯具标准,你怎么说我是07年一月份才注册呢???作为管理者更请你以事实为依据!以免遗害后人。对你所报的数据(才八贴)我表示充分怀疑!

“再者,你UU论坛的威望全是靠論壇送的,何来经营之说”-------------------这是你作为管理者应该说的话么?好像你是广施恩惠的慈善家似的,而我们则成为了有幸得到你的施舍的沿街乞讨的乞丐一样。即便我们是乞丐,我们也有经营权阿?看来,在您眼里还真有三六九等之分啊。

“你六月注册此ID号,为什么又在今天才来投诉???”----------------------言外之意就是注册了就一定要天天登陆,否则就是“普通过客”是么?

以上仅仅是字面感想,希望看者能以“看者”的心态去评判。

ben3 发表于 2007-8-6 11:16

引用第10楼新王龙李云峰于2007-08-05 21:17发表的:

心情可以理解,态度值得商榷!我们的论坛始终坚持的是公正,公开,公平的!假如你是一直在我们论坛里的,这些解释的话根本用不着说,因为你平时都是可以看到论坛的管理人员怎样在处理论坛事务的!
你目前所说的假如是真实的话,也请你相信论坛会及时处理的,你要知道即使是再精密的系统也有出错的时候,也请你在以后的交涉里能够心平气和一点!
我们来到这里,无非是抱着学习,成长的态度来的,希望大家都能够营造一个祥和的学习和讨论氛围,那样每一个在论坛里的会员都会感觉到舒心,快乐!所以我还是希望你的问题能够早点解决,也希望你的态度能够不要过激,OK?
另外想问一下,你是做电缆检测设备的吗?


谢谢,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我主要是作安规认证的

fasten 发表于 2007-8-6 11:21

引用第20楼ben3于2007-08-06 11:06发表的 :



当我读其他人的回复时我是心平气和的,而你,让我平和不起来:

.......

当我读其他人的回复时我是心平气和的,而你,让我平和不起来:
难道只有发的多的才是贡献者么,广而发之的就一定是好的,是么?!另,我在去年的上半年(具体日期记不清了)就发了一系列的灯具标准,你怎么说我是07年一月份才注册呢???作为管理者更请你以事实为依据!以免遗害后人。对你所报的数据(才八贴)我表示充分怀疑!

要談態度,請看回你自己的貼子先!你本身態度就不大好!你好象是想以態度來鬧了,不是以事實來鬧了?論壇論談,要論也要談,你不發貼不是過客是什麼?不是索取是什麼?你去年上半年是在哪發的貼啊?我們的UU論壇也是11月24日開辦!新論壇是今年五月才開辦!你還敢說不是無理取鬧?數據是否正確,任何人都可以查的:HTTP://FASTEN.UU1001.COM
對於你說的廣而發之的人,我們同樣也是嚴加控製,對水貼也是晝能力在刪除!


这是你作为管理者应该说的话么?好像你是广施恩惠的慈善家似的,而我们则成为了有幸得到你的施舍的沿街乞讨的乞丐一样。即便我们是乞丐,我们也有经营权阿?看来,在您眼里还真有三六九等之分啊。

你可以看數據,確實是只發了八貼!你心態有點問題!論壇來去自由,你不喜歡可以去你喜歡的地方!沒有人在強製你做什麼,我相信我們是比較開源的一個論壇!如果論壇不好相信你也沒有鬧的必要!真的是有問題,調整好心態發個詢問貼,萬事大吉了!

言外之意就是注册了就一定要天天登陆,否则就是“普通过客”是么?

論壇沒有此要求,但是過客確實是佔用了數據庫空間,有權對其進行管理,論壇人數達到五千後還會清理長時間不登陸的用戶名!
但是你確實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如果你在這裡有注冊過hongdou,按理應當是6月就應申訴才對,為什麼現在才申訴?


以上仅仅是字面感想,希望看者能以“看者”的心态去评判。

你本來就是論壇的看者,還是無理取鬧者!

ben3 发表于 2007-8-6 11:26

引用第18楼djfu于2007-08-06 09:41发表的:

ben3,现在真像已大白,你的“hongdou"名字是在旧论坛注册,现在需要使用,需要重新注册,请修改你的标题,如果理解支持本论坛,请给大家说明.


请斑竹先道歉,请先将他那些言词激昂的“管事大人”演说收回。
作为管理者是处理事情解决矛盾的,而不是看到对方心情激动就跟着更加激动,成为将矛盾升级催化剂。
本来几句解释就可以让对方心平气的何必要搞的硝烟弥漫。

fasten 发表于 2007-8-6 11:32

引用第23楼ben3于2007-08-06 11:26发表的:



请斑竹先道歉,请先将他那些言词激昂的“管事大人”演说收回。
作为管理者是处理事情解决矛盾的,而不是看到对方心情激动就跟着更加激动,成为将矛盾升级催化剂。
.......

鬧吧,你就鬧吧!論壇成立三個月不到,會員已逾兩千,但你是最不服從管理和蠻不講理的一個人

真是無理還攪三分!

安规菜鸟 发表于 2007-8-6 11:51

其实这个论坛做起来是很不容易的,如果你的ID确实是被删了,我想是会有原因的,现在我们正是在找原因而不是在吵架。

另外,无论新论坛,旧论坛,运行的时间都不是很久,有些地方确实是需要大家不断的努力来完善,而不是指责。楼主应该可以看到,现在这个论坛是2007年5月10日才开通的,连管理员的注册日期都是那一天,所有人都是从零开始,不只是你。而且针对新旧论坛的一些数据是否可以转换,之前已经有人说过这个事情了,但东西转不了,大家也就认了。现在我们都是在网络上这个虚拟的世界,一群互相不认识的人来建立起这个大家庭,何必要在乎一时的得失呢,况且你要争取的那些都是虚拟的,就算给你最多的威望,最多的金币那又怎样?谁贡献大,谁做事方式是怎样,谁有水平有能力在这个虚拟而又真实的世界中大家都是很清楚的。
昨天见到一个朋友,跟她说起我们这个论坛,她说了一句我认为很有道理的话:在网络上,可能大家都愿意把自己的经验,自己的感想说出来,写出来给大家分享,但是在现实中,你可能对你的朋友不会说你的心事,对你的同事不会说你的经验。这就是网络的魅力,网络的世界!

希望楼主能够好好体会这些!

ben3 发表于 2007-8-6 11:51

引用第22楼fasten于2007-08-06 11:21发表的:


当我读其他人的回复时我是心平气和的,而你,让我平和不起来:
难道只有发的多的才是贡献者么,广而发之的就一定是好的,是么?!另,我在去年的上半年(具体日期记不清了)就发了一系列的灯具标准,你怎么说我是07年一月份才注册呢???作为管理者更请你以事实为依据!以免遗害后人。对你所报的数据(才八贴)我表示充分怀疑!

.......

1.我发的帖子让然是在FASTEN的相应板块里,未必一定在UU论坛里。如果有人没在UU论坛里留下过痕迹就能证明他没在FASTEN里注册过么?!

2.“你心態有點問題!論壇來去自由,你不喜歡可以去你喜歡的地方!”---------------------请你注意言辞,言语攻击谁都会。平时在论坛里看你好像还挺有样的,怎么恼了就说出如此无理的话,居然下逐客令,真是开眼了

3.“如果你在這裡有注冊過hongdou,按理應當是6月就應申訴才對,為什麼現在才申訴?
”---------------------并不是每个人都要大把的时间泡论坛,有的人一定要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才可以上网,请不要以富人的眼光评判穷人

4.“你本來就是論壇的看者,還是無理取鬧者!”------------------首先我不会将别人的作品随便发到网上去,这是对他人的权利的不尊重;其次,在看帖时,我会对有需要者回复上自己的见解;再次,请你以事实说话,不要拿一当十!更不要中伤他人,这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修养的蹂躏!

fasten 发表于 2007-8-6 12:02

引用第26楼ben3于2007-08-06 11:51发表的:


1.我发的帖子让然是在FASTEN的相应板块里,未必一定在UU论坛里。如果有人没在UU论坛里留下过痕迹就能证明他没在FASTEN里注册过么.......

1.我发的帖子让然是在FASTEN的相应板块里,未必一定在UU论坛里。如果有人没在UU论坛里留下过痕迹就能证明他没在FASTEN里注册过么?!
聽不懂,不明白!不過請搞清楚新老論壇的關系!

2.“你心態有點問題!論壇來去自由,你不喜歡可以去你喜歡的地方!”---------------------请你注意言辞,言语攻击谁都会。平时在论坛里看你好像还挺有样的,怎么恼了就说出如此无理的话,居然下逐客令,真是开眼了

這是網絡規則,取決於你,你不違規,你不走沒人敢逐你!別老往自己身上套,更不要往別人身上套!對你這種行為,已經浪費大家不少時間了!

3.“如果你在這裡有注冊過hongdou,按理應當是6月就應申訴才對,為什麼現在才申訴?
”---------------------并不是每个人都要大把的时间泡论坛,有的人一定要在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才可以上网,请不要以富人的眼光评判穷人

大家都能接受新老論壇的轉換,為什麼你不肯?這也是窮人與富人的區別?

4.“你本來就是論壇的看者,還是無理取鬧者!”------------------首先我不会将别人的作品随便发到网上去,这是对他人的权利的不尊重;其次,在看帖时,我会对有需要者回复上自己的见解;再次,请你以事实说话,不要拿一当十!更不要中伤他人,这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修养的蹂躏!

是不是無理取鬧,你自己回頭看,我只能說,你還沒有認真去看我的回複!

af204 发表于 2007-8-6 12:25

可以停了!我觉得没必要再说了,事情大致也清楚了,请各位都忍耐点,这样吵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退一步海阔天空!

hli168 发表于 2007-8-6 12:29

TO:ben3
      1、首先感谢你光临我们的论坛,再次感谢你对论坛所提的意见,我有一点想说一下,就是你在投诉时,一定要先搞懂问题的所在,因为UU的论坛限制多,所以才开了这个新的论坛,到新的论坛对大家来说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刚来是确实会一点不适应,但是只要你多看一下就会感觉与原来的UU论坛有很大差别。
2、投诉时请在语言上尽量平和,现在不是在搞和谐社会嘛,论坛也一样的,人都会有情绪的,我希望大家都不要把情绪带到论坛来,大家都让一下就OK了。
3、此问题到此也明白了,到此为止,大家都不要再说什么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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