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hne 发表于 2008-6-12 12:32

声音测试

请大家发表下各自的观点和理由,这两款玩具是否要做声音测试,
另外第二副图中的四个圆球脚是否属于小球?欢迎参加讨论!

Hawk.G 发表于 2008-6-12 17:25

需要做,可当作摇铃类测试声音水平。ASTM F963-07: <=115dBC; EN71:<=85dBA及<=110dBC. (距离都是50cm)
至于小球问题,要做滥用测试(拉力、跌落等)后才能判定。如果圆球分离掉落,应该是小物体(从相片上看,应能放入小物体测试筒),当然也是小球啦。

daphne 发表于 2008-6-12 17:51

我的观点和解释如下,供参考:
按照欧洲标准,有三类声音测试可豁免:
1。口动玩具,如笛子,口琴等
2。有小孩子肌肉发力决定声音大小的玩具,如手琴,鼓等,挤压玩具和摇铃除外
3。电子乐器等

图片中的两款玩具,连接处是弹性绳,发声的大小由小孩的发力大小有关。故属于第二类玩具,声音可豁免

另外从小球的定义看,用绳子或者类似物质和玩具相连接的球形,椭圆形类也算是小球,图中是靠弹性绳连接,故仍属于小球定义范围


不知各位是否有分歧?

mengjing777 发表于 2008-6-12 18:17

1:无论是EN71还是ASTM都不属于发声玩具.
2:属于小球
个人意见!

daphne 发表于 2008-6-13 10:07

引用第3楼mengjing777于2008-06-12 18:17发表的:
1:无论是EN71还是ASTM都不属于发声玩具.
2:属于小球
个人意见!

和我观点一致,欢迎各位把看法写上,大家讨论下,谢谢。

kerrywhg 发表于 2008-6-13 23:50

产品本身设计是否是有意发声的?
我个人看应不属于,所有不用测量声压级。

Hawk.G 发表于 2008-6-14 10:08

EN71:挤压玩具和摇铃不在豁免范围之内;
ASTM F963: 摇铃不在豁免范围之内。
从产品结构和使用来看,此类玩具应归属于摇铃类玩具,不应归为击打类玩具。
至于是否需做小球测试,还要看扭/拉力、跌落测试后才能确定。因为小球的定义是:玩具本身是小球或玩具本身有可移取的小球或滥用测试后产生的小球。

daphne 发表于 2008-6-16 09:27

引用第6楼Hawk.G于2008-06-14 10:08发表的:
EN71:挤压玩具和摇铃不在豁免范围之内;
ASTM F963: 摇铃不在豁免范围之内。
从产品结构和使用来看,此类玩具应归属于摇铃类玩具,不应归为击打类玩具。
至于是否需做小球测试,还要看扭/拉力、跌落测试后才能确定。因为小球的定义是:玩具本身是小球或玩具本身有可移取的小球或滥用测试后产生的小球。
在EN71-1的小球定义的NOTE1中,有用绳子等类似连接的球状物也属于小球范围,不知楼上的怎么理解这句话?
另外,怎么定义摇铃和击打类玩具?两者本质区别在哪里?可否给个定义,非常感谢。

Hawk.G 发表于 2008-6-16 10:54

3.4是讲球的定义。产品中的四个圆球脚如果是用弹性绳连接,是可以归为球类,但是否需做小球检测(即模板E检测),还是如同本人上述所讲的那样判定。(球与小球的判定是两回事)
摇铃:摇动玩具,玩具本身的部件相互碰撞产生功能设计所需的声音。
击打玩具:用手或手抓工具敲打玩具特定部位发出功能设计所需的声音。

以上仅为个人理解,不代表权威性。

daphne 发表于 2008-6-16 12:19

引用第8楼Hawk.G于2008-06-16 10:54发表的:
3.4是讲球的定义。产品中的四个圆球脚如果是用弹性绳连接,是可以归为球类,但是否需做小球检测(即模板E检测),还是如同本人上述所讲的那样判定。(球与小球的判定是两回事)
摇铃:摇动玩具,玩具本身的部件相互碰撞产生功能设计所需的声音。
击打玩具:用手或手抓工具敲打玩具特定部位发出功能设计所需的声音。

以上仅为个人理解,不代表权威性。
我想再问下
您是怎么理解声音4.20条款中豁免2所说的有小孩子肌肉发力决定声音大小的玩具??

我之前咨询过一家权威检测机构,对于这款响拍类玩具当时有这么两个解释,
1。如果连接处采用弹性绳,不需要做声音测试(原因是声音随力的大小而不断改变,整个拍子的活动范围也会随之变化)
2。如果连接处和主体是一体的,譬如说我们演唱会上用到的那种塑料手掌形响拍,那需要做声音测试(因为拍子的整个活动范围有限制,不会随力的大小而变化)

您是否支持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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