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000.1-2015灯具外部接线
请教前辈,GB7000.1-2015中5.2.1条款提供了灯具的电源连接方式。如果一个灯具没有按照标准里的方式连接到电源,是否就属于不合格呢?比如标准上对于可移式灯具规定了“电源线带接头”和“器具插座”两种连接方式。而现在市场很多的带一体USB充电线的台灯,通过USB口插到适配器上。这类产品该如何应用这一条款呢?USB不是接头的一种么? Nezof 发表于 2019-8-29 08:29
USB不是接头的一种么?
不好意思,字打错。 标准原文是“电源线带插头”。 这一条的插头或器具插座,都是指连接到电网电源的强电,你这个USB接口是连到5V的弱电,条款不适用。 狗二蛋 发表于 2019-9-2 10:52
这一条的插头或器具插座,都是指连接到电网电源的强电,你这个USB接口是连到5V的弱电,条款不适用。
你的意思是这一条款只看台灯本身,不考虑随附的适配器的存在是吗?台灯连接到低压输出的适配器。而连接到强电的是适配器,台灯本身没有连接。这样拆开考虑觉得有点不妥啊 你的原文里可没说有适配器!问题请描述清楚、完整!
带驱动销售,驱动的插头可作为连接和断开装置。 狗二蛋 发表于 2019-9-4 08:59
你的原文里可没说有适配器!问题请描述清楚、完整!
带驱动销售,驱动的插头可作为连接和断开装置。
1、我的问题原文是“带一体USB充电线的台灯,通过USB口插到适配器上”。
2、驱动的插头作为断开装置。也无法按照标准提供的类型进行归类。
3、5.2.2条款里,电源线要求也把III类SELV线考虑进去。 对电源连接的要求个人感觉应该是强电弱电都适用。 直插式插头无法归类,可以备注说明。
现在的连接和断开方式多种多样(像有工业耦合器、对插的插头),不可能仅仅是标准中列出的两种,哪怕是非标,只要充分的评估了它的安全性(距离、温度、绝缘等级、防火等级、易触及等),都可以接受的。 狗二蛋 发表于 2019-9-4 14:22
直插式插头无法归类,可以备注说明。
现在的连接和断开方式多种多样(像有工业耦合器、对插的插头),不可 ...
好的,谢谢指点:handshake USB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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