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62368 annex M.4的高温充电停止要求 - 探讨
附录M.4.2中有提到当电池的温度超过厂商宣称的最大充电温度(highest specified charging temperature)时, 必须停止充电.
问题1. 怎么定义"highest specified charging temperature", 对于锂电池是否就是IEC62133中默认的45度?
问题2. 假如在normal, abnormal和single fault下, 实测电池温度都没有超过这个"highest specified charging temperature", 是否也可以认为是满足的另一种方式.
附录M的这些要求目前完全没有更多的参考资料(如CTL/OSM decision)可以看, 好几个地方又写得不清楚, 比如上面的问题, 不同人不同解读, 不是造成混乱吗.
本帖最后由 powerlg 于 2018-7-18 16:40 编辑
通常来说电芯的充电温度在45℃,产品的使用温度在40℃附近,一般产品正常工作的话,电芯的温度会查过45℃,这个时候就需要电池充电电路保护。但产品的使用温度却是40℃。如果以电芯的充电温度来做判定,再在考虑充电电路故障的情况下,基本上所有的产品正常和故障下都不能通过标准。所以目前的做法是牺牲整机产品的使用温度,来换电池部分的测试能通过标准要求。 现在很多电池都需要加温控才能通过,之前的电池大部分没有这个功能,现在认证的电池也慢慢加入这个功能了。 如果产品定义的最高温度是45度,那么高于45度时(一般允许5度的误差)的充电是必须停止充电的,这种高于额定温度的测试已是abnormal了,所以这时不会要求再加single fault。 路过,学习,谢谢! 没搞懂6236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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