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P KIT 出加州是否必须带灯泡
请教一下安规网的大神们,现在公司有一款名称是lamp kit的产品,没有提供底座和灯罩(需要用户自我购买),但可以组装后正常点亮,CTL在测试时要求去加州必须带灯泡出货,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谢谢!同求答案,静待大神解答 事实上亚马逊上很多这种类型的产品,并没有指明不能加州销售。 这个是加州能效的要求,几年前就有了,是给WAL-MART供货吧,你们直接找中间商算账吧,中间商应该知道这个的 zlj1215 发表于 2018-7-16 16:56
这个是加州能效的要求,几年前就有了,是给WAL-MART供货吧,你们直接找中间商算账吧,中间商应该知道这个的
您的意思必须要了,但是市场上为什么那么多不带灯的产品在出货呢,难道都不出加州吗, 谢谢! 你是给大沃尔玛供货,大买家都和第三方有合作,都有严格的要求,都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当然你们也可以在产品上面标注不在加州销售,不就可以卖美国了,这个有可能买家是不会接受的。
其实这个就好比过马路,对于闯红灯过马路的人,警察通常并不是个个都抓,而是选择性的处罚。建议你吸取教训,好好跟中间商谈谈,有可能是中间商的原因导致你们要增加灯泡,那会增加成本;如果是自身原因,只能自我消化吸收成本啦。 这个是网络上面资料,供你参考
Jacson! Well done. Hard work! 还是没看懂合理的解答 发个邮件给CEC问一下不就行了,官方的答案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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