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载流部件在位的塑胶部件的针焰问题
各位前辈、同行,近来遇到一个问题。我们一个吸顶灯上的调光开关过不了针焰测试。这个调光开关是在灯具内部的。后面认证公司说:由于外壳符合针焰测试,所以这个外壳可以视为防火屏障,即使调光开关塑胶部件过不了针焰测试也可以接受。
关于以上说法,各位有没有什么线索或者决议?
不通过针焰的部件外面加个可以过针焰的屏障一定能满足安全要求吗?能否讨论一下?谢谢!
这问题挺有争议性的,期待高手解答。 本帖最后由 kelvinwen 于 2017-6-16 15:07 编辑
标准中只提到如果提供有效措施能挡住落下燃烧物时,可以豁免。是不是他们认为能过针焰的外壳是这种有效措施? kelvinwen 发表于 2017-6-16 14: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标准中只提到如果提供有效措施能挡住落下燃烧物时,可以豁免。是不是他们认为能过针焰的外壳是这种有效措施 ...
感谢!有决议能解释了。 感謝學習了 kelvinwen 发表于 2017-6-16 14: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标准中只提到如果提供有效措施能挡住落下燃烧物时,可以豁免。是不是他们认为能过针焰的外壳是这种有效措施 ...
哦,标准本身的豁免应该是指灼热丝用屏障隔开,而针焰是没有的。这个决议就起了这个作用,认证公司是ITS,大陆之外的。 由于外壳符合针焰测试-------外壳不是提供防触电保护的么,为啥要做针焰? passagere 发表于 2017-6-16 17: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标准本身的豁免应该是指灼热丝用屏障隔开,而针焰是没有的。这个决议就起了这个作用,认证公司是ITS, ...
Needle-flame test and glow-wire test (650°) are required.---------决议里不是说针焰和灼热丝必须的么?没有说可以豁免吧? xqaql 发表于 2017-7-7 16: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Needle-flame test and glow-wire test (650°) are required.---------决议里不是说针焰和灼热丝必须的么 ...
我那话意思是标准里如果灼热丝过不了,允许用满足要求的屏障来通过认证。针焰则没有这样的类似条款。上面的决议就补充了这个要求。香港ITS是接受的,就是外壳过针焰了,上面的开关胶料不过针焰也OK。
原本我是想让他们通过短路测试来测试是否会起火的,不过他们选择用这个决议来豁免了。 这个决议不是特别明白,决议最后Needle-flame test and glow-wire test (650°) are required.---------决议里不是说针焰和灼热丝必须的么?没有说可以豁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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