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进料抽样方案
前段时间有SABS认证人员来我们这审厂,审查后提出一个问题:关于进料检查记录,既然规定了进料检查按GB/T2828.1 一般检查水平III级,AQL0.65来进行抽样,为什么检查记录中的检查结果记录个数与规定抽样的个数不符(记录结果个数少于规定的抽样个数)?当时我们的回答是:虽然规定应抽那么多样,但是由于抽样个数较多,实际记录中就规定只记多少个结果就行了。但是这个回答不被审查员所接受。
现在想请问下各位:以胶料的检查为例,一般我们是以包为单位进行抽样,如果一次来料为400包,按规定的抽样等级,则应抽样80包,如果要达到审查员的要求,应该记录80个结果,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每天来料数量巨大,根本无法这样去操作。想请教各位下是否可将检查水平规定为特殊检查水平S-3级以来减少抽样数量(S-3级为特殊检查水平,相比一般检查水平III级可以少抽很多个样)?各位如有类似的情况是如何规定的检查抽样等级?
谢谢赐教! 可将检查水平规定为特殊检查水平S-3级以来减少抽样数量,
相比一般检查水平III级可以少抽很多个样?请查GB2828.1或相关抽样标准!
检查记录中的检查结果记录个数与规定抽样的个数不符,审查员不会接受的!但问题不时很大!改善就可以了!
SABS是委托哪家机构来的?SABS好象是南非的!不可能自己来啊? 应该没问题的,你可以按供应商的质量来分分类,比如A.B.C.D级别来管理,达到A级的就按特殊级别检验,其实在AQL也允许这样做,关键是要系统完善,要做到有证据及文件要求规范操作就可。 引用第2楼frankpeng于2008-03-21 10:56发表的:
应该没问题的,你可以按供应商的质量来分分类,比如A.B.C.D级别来管理,达到A级的就按特殊级别检验,其实在AQL也允许这样做,关键是要系统完善,要做到有证据及文件要求规范操作就可。
同意楼上的意见.其实检验抽样数量是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同时检验时与所规定的文件要一致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SABS是南非的,我们有他的认证要维护也是没办法了,我们给付的来回的费用,还好是每年一次。
是这样的,我看了一些客户和供应商的出货以及进货的报告,好像都是记录结果数与规定的抽样个数不符的,这样的操作不是有问题?
看来只有改抽样等级了。
如果在文件中规定抽样等级,但同时再规定记录个数(比如规定只记5个结果)是否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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