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tjboy
发表于 2017-7-2 09:34
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kany9999
发表于 2017-7-6 17:11
本帖最后由 kany9999 于 2017-7-6 17:16 编辑
最新的指令要求 产品上必须打 制造商的名称, LOGO,欧洲当地代表的名称 和 联系地址
制造商可以 以 以下的责任体来代表: 进口商,零售商, 欧洲的当地代表。
所以 直接以 欧洲当地代表 为 制造商 最方便, 只写欧洲当地代表的名称 和 联系地址 即可。
474807025
发表于 2017-7-8 09:11
欧规法规规定铭牌上面必须要有公司LOGO、制造商信息等,这些都是不能少的
tienwei2005
发表于 2017-7-8 09:29
應該是不行的喔:(
wjl
发表于 2017-7-11 08:46
LOGO可以不打,但是一定要有制造商的信息
martin_cheng
发表于 2017-9-18 17:12
kany9999 发表于 2017-7-6 17:11
最新的指令要求 产品上必须打 制造商的名称, LOGO,欧洲当地代表的名称 和 联系地址
制造商可以 以 以下 ...
如果只打trade mark,这个商标/LOGO必须是注册商标吗?
从tracibility来看,应该只可以是注册商标,可是标准/指令都没有相关说明是否一定要注册。很是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