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熔断体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 9816.1-2013有关要求的公告
关于热熔断体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 9816.1-2013有关要求的公告发布时间: 2015-02-10
各相关企业:
热熔断体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 9816.1-2013《热熔断体第1部分:要求和应用导则》(以下简称“新版标准”)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并将于2015年7月13日实施,新版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将替代GB 9816-2008《热熔断体的要求和应用导则》(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现将热熔断体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12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5年7月13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6年7月13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6年10月13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15年7月13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本公告中对热熔断体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五、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我中心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附件1 : 热熔断体新旧标准的主要差异及补充试验(检验项目)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5年2月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