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27号公告
时间: 2014-08-05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http://www.cnca.gov.cn/images/ggxx2010_top.jpg《国家认监委关于宁波化学品安全评价中心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到期复查/扩项检查合格的公告》
根据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关于修订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及评价程序的有关文件的通知》(国认实〔2013〕3号)及《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评价程序》的有关要求和程序,经国家认监委组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进行检查合格,宁波化学品安全评价中心近期通过我委的GLP到期复查和扩项检查,批准该实验室可以继续在化学品“理化性质测试”、“毒性研究”、“致突变研究”、“水生和陆生生物的环境毒性研究”等方面开展GLP研究,并出具GLP研究报告,在“理化性质测试”、“毒性研究”、“致突变研究”、“水生和陆生生物的环境毒性研究”和“水、土壤和空气中行为学研究”领域增加研究项目。宁波化学品安全评价中心的GLP实验室资格有效期为2014年7月28日-2017年7月27日。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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