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nw_007 发表于 2014-6-27 11:28

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22号公告

时间: 2014-06-27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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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22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注销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认证机构批准书的公告》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批准号CNCA-R-2006-144)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批准的认证业务范围是一般工业产品认证,认证机构批准书有效期至2014年6月4日。
经审查,该机构专职认证人员数量不符合延续批准条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注销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认证机构批准书。自认证机构批准书有效期满之日起,河北省质量监督检验院不再具有认证资质。
持有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选择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相关认证业务资格的认证机构转换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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