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灯具强制性认证
《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15号公告》发布了四个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其中二个涉及照明产品:一个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编号:CNCA-C18-01:2014);另一个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装备产品》(编号:CNCA-C18-04:2014)。CNCA-C18-01:2014中涉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以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这些产品的标准依据是GB17945。
CNCA-C18-04:2014中涉及抢险救援产品,包括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依据标准GB 26755)与消防救生照明线(依据标准GB 26783)。
上述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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