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认证
CB体系(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的IEC体系)是IECEE运作的-个国际体系,IECEE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IEC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即CB测试报告和CB测试证书在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的体系。目的是为了减少由于必须满足不同国家认证或批准准则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壁垒。IECEE是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的简称。http://p0.qhimg.com/dr/200_200_/t01e81aac4e69b8537b.jpg 历史 最初,CB体系是由CEE(前欧洲“电气设备合格测试国家委员会”)发起的,并于1985年并入IEC。 术语 IECEE表示“TheIECSystemforConformityTestingandCertificationofElectricalEquipment”–“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CB体系的正式名称是“SchemeoftheIECEEforMutualRecognitionofTestCertificatesforElectricalEquipment”–“IECEE电工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CB体系的缩写名称意思是“CertificationBodies’Scheme”–“认证机构体系”。 国家认证机构(NCB)是向电工产品颁发国家范围内认可的合格证书的认证机构。要成为CB体系的成员,NCB的内部质量系统和技术能力必须达到特定的要求。一个NCB按其资格可以分为认可NCB或者发证/认可NCB。 认可NCB 一个NCB认可其它发证NCB颁发的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并以此作为在特定的产品领域和标准范围内颁发其自己的国家证书和标志的依据。 认可NCB不自动具有颁发CB测试证书的权力。 发证/认可NCB 发证NCB除了行使认可NCB的职能外,有权在其登记的标准范围内颁发CB测试证书。 发证/认可NCB的认可范围可以大于其发证范围。发证和认可范围都公布在网站上相关的“范围”区域内。 CB实验室(CBTL)是CB体系接受的实验室,它在特定NCB的责任之下对一个或多个产品类别进行测试并颁发CB测试报告。CB实验室可以在CB体系中与不同的NCB联合,但是当它与多个NCB合作时,对于某个确定的产品类别(例如OFF)的测试,只能与一个NCB合作进行。 CB体系的范围 CB体系覆盖的产品是IECEE系统所承认的IEC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当三个以上的成员国宣布他们希望并支持某种标准加入CB体系时,新的IEC标准将被CB体系采用。目前使用的IEC标准发布在CB公报和IECEE网站上。 目前电磁兼容性(EMC)没有纳入CB体系,除非所使用的IEC标准特别要求。但是,CB体系已经开始向其成员调查他们对与安全测试一起进行EMC测量的意愿。这一调研的结果将公布在以此为主题的CB公报上。 申请CB证书 关于CB测试证书的申请,应注意以下几点: -CB测试证书的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提交给任一覆盖该产品范围的“发证/认可”NCB。 -申请人既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得到授权,代表制造商的实体。 -申请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国家中生产产品的一个或多个工厂。 -位于没有IECEE成员机构的国家内的申请人/制造商/工厂需要为每份CB测试证书支付额外的费用,150瑞士法郎,以补偿体系的运行成本。这一费用由受理CB测试证书申请的NCB收取,并将打入IECEE的账户内。 -申请人可以要求NCB根据产品销往国的国家差异测试产品。 制造商要获得目标市场的产品认证包含以下程序: -向目标国家的NCB提交的申请; -CB测试证书; -CB测试报告(可以包括国家差异); -当目标市场的NCB要求时,向其提供产品样品。 要求样品的目的是为了证实产品与最初发证NCB测试的产品是一致的,而且已经覆盖了国家差异。 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 CB测试证书是由授权的NCB颁发的正式的CB体系文件,其目的是告知其它的NCB:已测试的产品样品被认定符合现行要求。CB测试证书不应该用于广告,但是允许将已有的CB证书作为参考资料。 CB报告是一种标准化的报告,它以一种逐条清单的形式列举相关IEC标准的要求。报告提供要求的所有测试、测量、验证、检查和评价的结果,这些结果应清楚且无歧义。报告还包含照片、电路图表、图片以及产品描述。根据CB体系的规则,CB测试报告只有在与CB测试证书一起提供时才有效。 如果一个NCB有必要的测试设备和技术能力,它就可以依据其他国家的国家差异测试和评估产品。这些额外的测试作为附件附在CB测试报告后,通常得到其它认可NCB的认可。 国家差异 国家差异是某个国家的标准与相应的国际标准之间的差别。所有加入CB体系国家的国家差异都提交给IECEE秘书处,并发布在CB公报上。 CB体系的组织结构 CB体系由认证管理委员会(CMC)进行管理,并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合格评定委员会(CAB)汇报。CAB批准CMC关于改变CB体系原则、官员任命、财务和IECEE政策方面的建议。CMC的职责是根据CB体系的原则来运行、发展和改进CB体系,决定接受、拒绝和中止成员资格,决定CB体系新的产品类别和标准。 CMC的成员由来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包括NCB代表、CMC执行人员(主席、副主席、秘书和司库),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主席和秘书,IEC顾问委员会(例如ACOS)、安全顾问委员会的代表,IEC的秘书长。 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由来自NCB和CB实验室的代表组成。CTL负责处理测试程序,并解释技术要求、测试条件、测试设备以及比对测试。它的主要目标是增强技术可信度和一致性,这是在CB体系内互认试验结果所需要的。 规则和程序 CB体系的规则和程序发布在以下IEC出版物上: IECEE01(IECEE的基本规则和程序) IECEE02(CB体系的规则和程序) IECEE01描述了IECEE的组织、成员资格、认证管理委员会(CMC)、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TL)、申诉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及其官员的职能和责任,以及IECEE的全面管理。 IECEE02描述了CB体系的作用,承认NCB和CB实验室的标准和扩大其范围的依据,颁发和处理CB测试证书的程序,以及使用制造商测试设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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