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关于四种物质的物质评估总结意见
2013年11月26日消息,围绕环氧乙烷(ethylene oxide),磷酸三丁酯(tributyl phosphate),甲苯二异氰酸脂(m-tolylidene diisocyanate)和甲苯(toluene)的物质评估已经结束,相关的总结文件已经发布。如有需要,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会考虑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措施。 物质评估始于2012年,成员国共评估了36种物质。其中第一批四种物质已经评估结束。在这四种物质的评估中,指定的评估成员国决定不再就这些物质要求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因此没有准备草案意见。评估成员国已经定稿其评估,并拟定了其可疑的风险。这些信息在总结文件中可以找到。其他信息在ECHA官网上发布的物质评估报告中也可以获取。 总结文件概括了评估成员国就风险管理潜在的需求发表的意见。然而,单独的定论并不会开始任何新的规管进程,也并不会约束成员国或委员会。相关注册人,成员国主管当局和委员会被邀请关注这四个成员国拟定的总结文件,并考虑确保这些物质安全使用的进一步行动是否必要。 这四种物质及其由评估成员国作出的主要总结意见如下: 环氧乙烷,EC 200-849-9,CAS号75-21-8(奥地利) 潜在致癌物质(包括环氧乙烷)对于工人和普通民众的可接受风险水平需要社区层面的协议。 除了目前的统一分类,该物质还要履行的皮肤致敏性(可能导致皮肤的过敏反应)的分类准则分类一H317。 磷酸三丁酯,EC 204-800-2,CAS号126-73-8(匈牙利) 没有必要采取额外的风险管理措施,评估确认目前针对人类健康影响的CLP分类是恰当的。 甲苯二异氰酸脂(TDI),EC 247-722-4,CAS 26471-62-5(波兰) 经证明风险在适当的控制范围内。然而,TDI的暴露与职业性哮喘的增长有关。如果遵从了目前的职业性暴露限值以及在工作场所很好的控制暴露,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异氰酸酯(isocyanate)引起的哮喘。 甲苯,EC 203-625-9,CAS号108-88-3(芬兰) 目前欧盟提供的指导性职业暴露限值(50ppm)可能过高,应该由委员会职业暴露限值科学委员会予以重新考虑。评估同意自2002年起的欧盟风险评估报告,并得出结论认为20ppm水平,是一个恰当的工人长期吸入无害的值。详情参见:http://echa.europa.eu/view-article/-/journal_content/title/first-four-conclusion-documents-on-substance-evaluation-published-on-echa-website厦门WTO工作站编20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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