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称,近日,部分地区中小学周边市场出现名叫"魔爽烟"、"魔烟"的一类果粉食品,经食品检测机构检验,这类食品为不合格产品。通知决定,立即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防止此类食品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危害。通知称,"魔爽烟"类食品是用一根类似香烟状的塑料吸管进行吸食。长期食用这类食品,会引发呼吸道和食道疾病,且产品名称、包装和吸食方式还会让孩子产生"吸烟或吸毒无害"的不良诱导。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排查"魔爽烟"类不合格食品。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魔爽烟"类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可能生产类似食品的生产单位的全面排查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本地企业的基本情况。一经发现有生产此类不合格产品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公开召回已售产品,防止危害蔓延,并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批发、集贸市场以及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销售"魔爽烟"类食品的,要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登记造册;同时要查清问题食品的来源和流向,坚决将"魔爽烟"类食品清查出市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通知指出,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认真查找在生产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饮食安全。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省级食品安全办于2014年1月25日前将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