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s Archiver
技术交流
›
资讯经验事故召回
› 台湾地区2013年11月1日起要求相关食品出具使用精制棉籽油的证明文件
town21
发表于 2013-11-7 19:32
台湾地区2013年11月1日起要求相关食品出具使用精制棉籽油的证明文件
2013年10月29日,台湾地区食品药物管理署发出FDA北字第1022050827号函,要求自11月1日(进口日期)起输入含棉籽油的食品,申请查验时应检附境外制造厂(或出口商)出具使用精制棉籽油的证明文件(或声明文件)。境外出口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含)以前者,可以境外制造厂(或出口商)的传真影本或电子邮件先行受理查验,但相关证明文件的正本仍应后补。厦门WTO工作站编2013.11.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台湾地区2013年11月1日起要求相关食品出具使用精制棉籽油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