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规例为电脑及电脑伺服器订立ErP指令环保设计规定
2013年6月27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617/2013号规例,落实第2009/125/EC号指令的电脑及电脑伺服器环保设计规定。第617/2013号规例适用于直接由电源供应交流电(包括经外部或内部电源供应器)的产品。这些产品包括:(a) 桌上电脑(b) 整合式桌上电脑
(c) 笔记本电脑
(d) 精简型桌上电脑
(e) 工作站
(f) 流动工作站
(g) 小型伺服器
(h) 电脑伺服器第617/2013号规例不适用于以下产品:(a) 刀锋型系统和部件
(b) 伺服器设备
(c) 多节点伺服器
(d) 配备超过4个处理器插座的电脑伺服器
(e) 电视游戏机
(f) 对接站第617/2013号规例把电脑定义为一种进行逻辑运作及处理数据的设备,可以使用输入设备,并可把资料输出到显示屏。电脑通常以中央处理器运作。若没有配置中央处理器,有关设备则当作是一台电脑伺服器的用户闸道。电脑伺服器则定义为一种提供服务并管理用户设备(包括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精简型桌上电脑、网络电话及其他电脑伺服器)联网资源的计算产品。电脑伺服器通常用于数据中心及办公室/企业环境内,用者主要透过网络而非直接用键盘及滑鼠等输入设备存取资料。」第617/2013号规例第2条载有多项其他技术定义,与从事相关产品的贸易商息息相关,应小心细阅。此外,规例附件II清楚列明电脑及电脑伺服器的环保设计规定,并说明了产品须逐步符合规定的时间表。例如,由2014年7月1日起,受规例规管的电脑必须遵守严格的年度总能耗限制。再者,规例亦为「睡眠模式」、「最低能源状态」以及「关机模式」订立规定。附件III订明,采用统一的欧洲标准,或其他可靠、准确以及可重复的方法,以量度和计算产品是否符合环保设计规定。附件III第2点载有产品合规核证程序详情。第617/2013号规例附件IV列举市场内最佳性能产品及技术的基准。至于合规评定程序,第2009/125/EC号能源相关产品环保设计框架指令第8条表示,即框架指令附件IV的内部设计控制系统或指令附件V内的合规评定管理系统。鉴于科技进展,在第617/2013号规例实施后的3年半内,欧洲委员会必须检讨规例,并向环保设计谘询论坛报告检讨结果。检讨规例时将考虑多个事项,包括能源之星计划的发展,收紧环保设计规定、大幅减少或取消能源限额及更新定义/范围的可能性,以及处理整合式显示器能耗问题的机会。该项规例于欧盟《官方公报》公布日后第20日生效。附件II列载的多项环保设计规定将逐步实施,其中「最低能源状态」及「能源管理应用」等规定于规例生效日实施。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175:0013:0033:EN:PDF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