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950-1:2005的第二号修订已发行
本帖最后由 jsq123 于 2013-6-21 14:29 编辑国际电工委员会于2013年5月发行了最新的信息技术设备标准IEC 60950-1:2005的第二号增修,而相对应的欧规标准EN 60950-1:2006/FprA2:2013目前也是在认可的阶段。
该修订修改IEC 60950-1:2005及其第一号增修, 为了符合全球市场即将到来的法规要求,建议相关产品制造商应尽早将产品设计导入以符合新标准的要求。由于相关的文件,例如TRF、国家差异以及EN 标准尚未公布,所以A2版本的差异仅供参考。
IEC发布IEC 60950-1:2005(2.0版)第二份增补文件A2:2013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2013年5月28日发布了IEC 60950-1:2005(2.0版)的第2份增补文件A2:2013。该增补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l 1.5.6节:表1C增加Y1、Y2和Y3电容的型式试验RMS电压,应用表1C的新规则时,必须考虑该RMS电压;
l 表1C:修改表1C的应用规则,以反映新增加电容的型式试验RMS电压;
l 1.5.9.4节:当使用VDR与GDT的串联桥接基本绝缘时,VDR必须符合附录Q,且GDT必须符合基本绝缘的耐压测试与外部空间的爬行距离要求,而不是之前的功能性绝缘的相对要求;
l 表2B:注释d中,若由正温度系数装置所保护,则应在加载后60s后量测sc及S,而非5s后;
l 2.6.2节:具有电源线且使用黄绿色导体绝缘提供功能性接地连接时,可标示接地等符号,但这些符号不可使用于Class I产品上;
l 2.9.2节:增加在热带气候下使用的不同环境条件,测试长度应为120小时,且温度在(40±2)°C及相对湿度在(93±3)%下进行;
l 表2L:增加在较高峰值工作电压时的外加空间要求(之前并未规定);
l 表3E:增加相对额定电流下的最低截面积要求及可能的替代方案;
l 3.4.11节:增加若多重电源必要的切断装置不在设备上,有关切断装置的标示必须置于靠近设备的主要输入端子附近的要求;
l 4.3.8节:增加非酸性便携式二次电池必须符合IEC 62133的要求;
l 附录Q:VDR的最大连续电压必须至少为设备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上限值)的125%,而非以前的120%。对于过电压类别IV且设备用于连接600V的电力系统时,应使用8kV/4kA的组合脉冲,而非6kV/3kA或是更低。除非符合V-1等级材料,VDR的身体必须符合依据IEC 60695-11-5在指定的严苛度下的针焰测试;
l CC.1:对于一个测试程序中的每一个测试条件,IC限流装置必须限制电流在5A之下,而非以前的8A之下,同时应考量制造商的偏移规格;
l CC.2:连接到输出电路的电感的直流阻抗要求不得超过1W,而非以前的10W±2W;
l CC.4:增加替代的第三种测试程序;
l CC.5:增加符合性的判定章节,根据所选定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后,该装置必须能够依照其规格限制电流或者该装置必须为短路。
什么时候开始强制执行新标准啊,和旧的标准有什么差异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