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适用范围
请问有哪位知道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中的包装指的是什么意思?指令中的如下定义我理解不了本指令所用名词定义:
1. 包装是指——由任何性质的任何材料制成的用于容器、保护、处理、运送和展示货物的所有产品。包括从原材料到加工货物,从生产者到用户或消费者。“不可返回的”物品(用于相同的目的)也应被认为是组成包装。 “包装”只包括:
(a) 销售包装或基本包装,即包装作为最后用户或消费者所购销售单位的一部分。
(b)组合包装或第二次包装,即包装用于在销售时,将一定数量的销售单位进行分组,而无论其是否会销售到用户或消费者,或是否只作为在将近销售的时候补充架上的手段;包装可以从产品移去而不影响它的特性。
(c)运输包装或第三次包装,即包装用于方便搬运和运输若干销售单位或组合包装以防止实际搬运和运输损失。运输包装不包括道路、铁路、船舶和航空容器。
指令适用于带有包装盒、包装箱出口欧盟的产品吗?还是仅仅针对出口欧盟的包装材料呢?
在线等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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