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EN 60335-2-5:2003+A1+A11将于2013年8月1日起由EN 60335-2-5:2003+A1+A11+A2取代
标准EN 60335-2-5:2003+A1+A11将于2013年8月1日起由EN 60335-2-5:2003+A1+A11+A2取代EN 60335-2-5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碗碟机的安全。该标准为低电压指令(2006/95/EC)协调标准。在LVD指令范围内的电动洗碗碟机等类似产品必须满足该标准要求才可以加贴CE标志。
由于EN 60335-2-5:2003+A1+A11+A2中的附加要求,依据EN 60335-2-5:2003+A1+A11测试评估的产品可能不再满足法规或标准要求。
[*]说明书中必须规定产品的具体使用场所等 (7.12)
[*]底板带散热孔的洗碗碟机必须在说明书中规定散热孔一定不能被地毯堵塞 (7.12)
[*]门开关的寿命周期要求至少30000次 (24.1.4)
这个新要求A2容易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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