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新增54种物质至授权候选清单
名词解释SVHC物质:即高关注度物质。满足REACH法规第57条款条件的物质,将可能被列入授权候选清单,清单中物质,我们一般称为SVHC物质。未来的授权物质将全部选自于该候选清单,一旦物质被列入授权清单,这些物质将面临在欧盟市场逐步退市的局面或者需要通过授权程序继续在欧盟市场流通。
授权物质:欧盟从授权候选物质清单中优先筛选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较大的,被列入Annex XIV(授权物质清单)的物质。
12月19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发布第8批54种SVHC物质,目前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上物质已增加至138种。早在2011 年,欧盟环境委员会就反复重申要求REACH授权候选清单在2012年底扩大到136项。通过此种方法,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可预见性危害的物质进行管理和控制。
SVHC物质自2008年第一批提出开始,就引起了广大输欧企业的重视。四年来,高关注度物质数量日益增加,伴随着授权物质清单(目前已确定有14种物质)的提出,越来越多的企业受到了REACH法规的影响,企业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生产也面临越来越高的要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物品企业:
1. 若产品中含有SVHC,但含量小于0.1%,无需通报。但若下游用户要求仍须进行相关信息传递。
2. 若产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吨位小于1吨/年,必须向下游进口商告知并进行相关信息传递。
3. 若产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吨位大于1吨/年,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并向下游进口商进行相关信息传递。
4. 应消费者要求,物品的所有供应商应在收到请求的45天起,提供给消费者其可获取的充足的信息,以使物品使用安全。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物质/配制品企业:
1. 作为物质销售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安全数据表)。
2. 作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种物质,当此物质含量≥0.1%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SDS。
3. 一旦SVHC中物质被列入授权清单,需要对物质及其用途进行授权申请,才能在欧盟使用或投放欧盟市场。
此次授权候选清单一次性新增加54种物质,是目前为止物质增加数量最多的一批,重点涉及纺织、塑料、染料、油漆、橡胶业及其他化工行业。特别是纺织企业所受影响最大,因为这次增加的54种物质中就有几项是AZO偶氮(限制清单)里边的物质。物品企业一旦产品中确认含有该类物质,则需要按照REACH法规要求履行通报或供应链信息传递的义务,否则产品将不能正常出口。
同样的,这次影响也波及到了化工行业。欧盟委员会提出SVHC的目的就是为了对该物质在欧盟境内的生产和使用进行控制,并在技术和经济层面允许的情况下逐步进行淘汰。所以一旦企业生产的物质被列入授权候选清单,将会直接影响物质的销售量。如果物质最终被列入授权清单,那么只有在供应链上的生产商、进口商或下游使用者对物质及其用途进行授权申请后,才能获得继续使用或投放欧盟市场的权利。但是即使获得昂贵的授权许可后,若干年后也会面临被替代物取代的问题。
对于此批新增加的54种物质,瑞旭技术建议物品类企业从原料和技术层面入手,尽快着手原料筛选工作,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淘汰使用该物质,确保产品安全和贸易稳定。对于化工企业,应重点从市场角度进行考虑,如因产品竞争力强,售价高而希望继续贸易的,需尽早了解REACH授权相关信息,及早做好授权准备,同时努力开拓其他地区市场,确保贸易长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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